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9-1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招标控制价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4HYG1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园丁花园一期坡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已由长公联字【2014】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计划投资245万元,建筑面积9785.7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坡屋面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06月30日;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丁花园;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此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 3.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每日9:00~11:
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生大厦 联系人:王宁 联系
电话:0431-896416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宋麒麟 联系
电话:0431-85670001-8043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
电话:0431-84532377 2014年11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生大厦 联系人:王宁 联系
电话:0431-896416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宋麒麟
电话: 0431-85670001-80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园丁花园一期坡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丁花园 1.1.6 建设规模 计划投资245万元;
l.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坡屋面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06月30日;
1.3.3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状况: 近三年(2011-2013年)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1-2013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 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5、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齐,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6、其他要求:
2、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地点:工程所在地点 方式:自行踏勘 踏勘报告提交: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页.于2014年11月29日13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4年11月30日13时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递交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并将并将Word版投标疑问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内. 联系人:宋麒麟
电话:0431-85670001-8043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9日13:00时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5日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补遗文件、答疑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5日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16日13时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