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8 |
四、学籍管理和收费标准
(一)被录取的随迁子女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37号)实施学籍管理,户口一律不迁入录取学校.学生毕业后,对要求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
对要求报考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按照教育部和本市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缴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三)学生在沪就读期间,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意见》(沪府办发〔2009〕47号)等规定,享受同等国家资助等政策.
五、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在主管单位领导下,以各招生学校为主体做好各项招生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招生学校要建立专门招生工作机构,制定招生简章和招生办法,认真做好招收随迁子女工作.
(一)报名点和各招生学校按照规定的《2011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附表4)的要求开展工作;
报名点和招生学校不得收取考生的报名费和招生考试费.
(二)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社会和家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向联合工作小组报告.
(三)认真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做好招生政策、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要让每一位报考学生和家长知道其权利和义务. 希望各招生学校在主管单位领导下,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附表: 1.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表 2. 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成绩单 3. 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登记表 4.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 5.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示意图 6.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 附表1: 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表 考生登记号 公民身份号码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初中就读 学校情况 初中学校名称 所在区县 就读年限 班主任姓名 现上海居住地址 ? 区(县) 邮政编码 ? 家庭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省 家庭成员 关系 姓名现在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年限 联系手机 意向志愿 招生 学校名称 招生 学校代码 专业名称1 专业代码1 专业名称2 专业代码2 如上述专业未录取,是否愿意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填是或否): 我自愿选择报考中职校,并对所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的情况已经全部了解清楚.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家长签字: 日期:2011年月日日期:2011年月日备注:本报名表由招生学校存档. 报名点盖章 2011年月日附表2: 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 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成绩单 报名点学校:意向学校: 考生登记号 姓名 性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录取总分 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 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联合工作小组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回执我已收到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成绩单. 考生姓名: 日期: 该回执由考生签字后交回报名点学校,报名点学校收齐后统一上交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附表3: 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 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登记表 毕业学校:招生学校:考生登记号: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正式 志愿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专业1 专业2 专业简称 代码 专业简称 代码 如上述专业未录取,是否愿意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填是或否): 录取成绩语文 总分 数学 物理 我志愿报考上述所填学校(专业),如被录取,将按学校要求按时报到. 考生(签字): 月日我同意考生所报志愿.并对本表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 父母(签字): (监护人)月日注: 1.录取成绩填写参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主招生招生考试的成绩. 2.每位考生只能向一所招生学校递交此表,表上必须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的签字. 3.此表由录取学校统一印制. 附表4: 2O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 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 日期主要工作负责单位 2011年3月 修订和完善联合招生简章、招生录取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