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7-08
鹿寨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和《柳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编制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控制目标,我县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定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控制在58μg/m?以下,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控制在37μg/m?以下,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1.0%.

(二)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大气污染物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完成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编制 三线一单 ,优化产业布局 配合自治区、柳州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2.加大 两高 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 贯彻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严格控制 两高 投资审批的实施意见,坚持自治区 两高 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严控 两高 项目盲目上马.强化部门联动,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我县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3.落实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 对能耗高、排放大的工业企业,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次、节能环保上水平;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重点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治理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能源替代煤炭消费,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重点削减非电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结合《广西县域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实施方案》(桂政办电〔2018〕291号)等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的实施,推动工业园区开展 一区一热源 升级改造,鼓励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在热电联产规划指导下,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责任单位: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按照 宜管则管、宜罐则罐、远近结合、分步实施 的原则,加快推进天然气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过程,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新能源项目并网投产,重点加快推动存量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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