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8 |
(一)参加会议 1.
参加全体会议 50分2.参加其他协商会议 5分(不与调研视察 中的协商重复计分)
(二)提交提案 3.提交并立案 15分
(三)反映社情民意 4.报送并被采用 10分 提供有价值信息记5分
(四)参加调研视察 5.县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 15分 报告执笔加记15分
(五)为群众办实 事、办好事 扶贫济困、调解纠纷、奉献爱心 10分加分项目
(六)撰写文史资料 6.撰写被采用 10分
(七)提交大会发言 7.提交被采用 15分
(八)参加学习培训 8.县政协组织的集中培训 10分9.专题辅导、政协工作知识讲座、履职经验交流等 5分
(九)团结联谊 10.受到中省市县表彰
50、
30、
20、10分
(十)撰写理论文章等 12.撰写并在媒体上发表政协理论研究文章 国家级 10分 省级 8分 市级 6分13.撰写并发表政协新闻宣传文章 国家级 10分 省级 5分 市级 3分14.参加监督检查、民主评议、听证等活动 5分 委员履职评价考核分项得分情况 备注:考核分为三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60-90(不含90)分为称职,90分以上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