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保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5.磋商费用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磋商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 在磋商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8.1 根据项目的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8.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8.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响应供应商.若响应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8.5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8.6 联合体磋商(如有) 8.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8.6.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