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8 |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即日起――2018年12月14日
(二)受理地点:西安市建工路28A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
二、政策要求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 符合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2.
(三)社保补贴的时限 除对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其他要求 1.不能按时缴费以及相关凭证资料不齐全的人员,不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凡享受"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享受期内连续申请,不得间隔申请;
3.在享受补贴期间将档案或社保关系转出至单位的,如再次转入各档案托管机构的,则不能享受;
4.符合条件但未按时申领的,可在次年递交资料申请补办,补办往年补贴的申请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三、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员需提供资料 1.《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两份);
2.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所在页,各一份),查验是否西安市辖区内户口;
5.2018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人社部监制)原件,查验是否完成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年审等.
(二)以下人员还需提供档案记载年龄证明 1.身份证出生年月与档案记载年月不一致的人员;
2.2014年和2015年首次申请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条件的人员.
四、申办流程
(一)资格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2017年及以前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按时在发证机构办理年审.
(二)填写表格 1.登录中心门户网站www.cnxajob.cn,打开"2018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办通知",下载打印《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申办指南.如下载表格存在困难的人员,也可在我中心一楼大厅凭档案托管合同书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表格. 2.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窗口申办 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我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抽号申请办理"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四)网上预约 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ahrss.gov.cn,点击"网上服务" →"职介中心",进入"社保补贴申办申请"模块,即可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待网上预约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凭预约号在受理窗口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