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08

4、5.附件4为一般行政处罚,附件5为重大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送达 立案处室应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按照法律程序送达当事人,并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送达回证》(以下简称《送达回证》,见附件6). 《送达回证》由立案处室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听取陈述和申辩或组织听证 根据《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立案处室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根据《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局法律工作委员会收到听证申请后,应组织听证,并向当事人发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见附件7). 第十三条 重新审查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后,由立案处室负责提出复核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复核意见审批表》(见附件8),并附上《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材料报局法律工作委员会审查.分管局领导、局长审议后,作出维持或改变原行政处罚的决定.局长认为必要的,可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组织听证后,由局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写出《听证笔录》(见附件9),经分管局领导、局长审阅后,报局长办公会审议.局长办公会根据《听证笔录》决定维持或改变原行政处罚. 若维持原行政处罚,则立案处室可直接根据本规程第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若改变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则立案处室应重新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第十四条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行政处罚的,应填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审签稿纸》(见附件10)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1). 第十五条 送达 立案处室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证》. 第十六条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立案处室可以代表我局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警告. 决定作出后应及时告知法律部门,并向分管局领导、局长报告. 第十七条 执行 立案处室负责行政处罚的执行并跟踪监督执行情况. 对于罚款的行政处罚,立案处室应及时留存当事人已经缴纳罚款的凭证复印件. 立案处室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已缴纳罚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交财务会计处.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立案处室应及时告知局法律工作委员会;

局法律工作委员会填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强制执行申请书》(见附件12),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同意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第十八条 整改 实施行政处罚时,立案处室应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操作规程未尽事宜,按《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操作规程由局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询问笔录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审签稿纸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意见书(一般行政处罚)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意见书(重大行政处罚)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送达回证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复核意见审批表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审签稿纸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强制执行申请书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附件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甬银监罚〔号 案件来源 1.现场检查 2.非现场监管 3.信访举报 4.司法建议 5.有关部门移送 6.其他 涉嫌违法行为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个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住址涉嫌违法事实: 承办部门 意见承办人: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局法律工作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分管局领导 意见年月日局长意见年月日备注附件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询问笔录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地点: 询问人:_______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记录人:_______ 我们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工作人员,现为 进行检查(或调查),请予以协助配合.现在请你查验我们的证件.我们现在向你了解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本询问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可以更正或补充. 询问笔录附页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你有权申请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你是否需要申请? 答: 问: 答: …… 询问人签章:年月日被询问人签章:年月日记录人签章:年月日注:1.被询问人阅读后或经宣读后无异议的,应在笔录每一页末端空白处签名(盖章),并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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