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08 |
四、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本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内容.
(二)无论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还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包括分散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三)对按规定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因特殊需要实行自行采购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基于本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即将启用,2010年计划根据市统一部署,将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部分通用产品纳入电子采购试运行,并结合试运行情况逐步将"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项目中的机动车辆(不包括警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等专用车辆),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复印纸,胶版印刷纸,办公用再生纸制品,空调(不包括中央空调)等产品纳入电子采购.
(六)本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奉贤区财政局另行公布.
(七)上海政府采购网(www.shzfcg.gov.cn)、奉贤政府网站(http//fxq.sh.gov.cn)为本区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媒体
(八)200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2008年我区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38268.76万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61次,其中货物采购金额10233.35万元,工程采购金额27935.43万元,服务采购金额99.98万元.节约资金3133.78万元,平均节约率为7.57%. 主题词:财政 采购 通知 抄送:区委及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印发 签发:陈建庆 核稿:姚朝晖 校对:顾军(此件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