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8 |
1、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互相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本谈判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东港中学项目―供暖建设工程二次管网道路挖掘恢复工程;
(二) 采购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三) 供应商 指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 采购代理人 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谈判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谈判活动中特指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东港中学项目―供暖建设工程二次管网道路挖掘恢复工程
(二)项目编号:TLCG2019-0630
(三)项目实施地点:中山区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东港中学项目―供暖建设工程二次管网道路挖掘恢复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期限:2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保修期:两年.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