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8 |
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
年缴费500元补贴60元;
年缴费600至90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增加5元;
年缴费1000元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
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 陕财办社【2017】40号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六)兜底保障 兜底类别 政策标准 政策出处
一、农村低保 1.基本补贴 A类 低保金251元/人・月,电价5元/户・月 关于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实施分类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民发【2013】33号 商州区社保兜底实施脱贫实施方案 商州社兜办发【2017】2号 B类 低保金210元/人・月,电价5元/户・月 C类 低保金100元/人・月,电价5元/户・月2.分类施保 补贴(救助对象若同时符合9项中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的,只享受一种) ①1级残疾 130元/人・月(听力言语除外) ②2-3级残疾 80元/人・月(精神残疾除外) ③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60元/人・月 ④哺乳期妇女 按每人每月不低于低保金的70%增发保障金 ⑤14岁以下儿童 80元/人・月⑥70岁以上老人 60元/人・月 ⑦离异单亲家庭18岁以下未成年人 80元/人・月 ⑧一方死亡单亲家庭18岁以下未成年人 130元/人・月 ⑨重病人员 130元/人・月(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
二、五保 1.集中供养 500元/人・月,电价5元/人・月2.分散供养 450元/人・月,电价5元/人・月
三、养老保险 1.60周岁-69周岁 75元/人・月 商州社兜办发[2017]2号 关于印发商州区社保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残发〔2017〕39号商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商州区残疾人亮相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70周岁-79周岁 85元/人・月3.80周岁-89周岁 95元/人・月4.90周岁以上 105元/人・月
四、高龄补贴 1.70周岁-79周岁 50元/人・月2.80周岁-89周岁 100元/人・月3.90周岁-99周岁 200元/人・月4.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 300元/人・月
五、残疾人补贴 1.困难残疾人(商州户籍且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
一、
二、
三、四级和农村五保残疾人) 一级 80元/人・月(18岁以下儿童,120元/人・月) 二级 50元/人・月(18岁以下儿童,100元/人・月) 三级 30元/人・月(18岁以下儿童,80元/人・月) 四级 20元/人・月(18岁以下儿童,80元/人・月) 2.重度残疾人(商州户籍且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且经常需照护) 100元/人・月
(七)医疗救助 救助办法 救助对象 救助政策 政策出处 民政救助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个人自付费用全额救助 商州办字〔2017〕108号 关于印发《商州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民政救助办法(试行)》《商州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2.农村低保对象 个人自付费用按70%比例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3万元;
剩余个人自付费用用临时救助资金,年度最高救助1万元. 3.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 个人自付费用按50%比例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2万元;
剩余个人自付费用按30%比例民政临时救助,年度最高救助1万元. 4.患重特大疾病 门诊费救助2000元/人・年(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等22种病症) 医疗救助 1.门诊费救助 一般普通疾病 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150元. 慢性病 按8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1000元(患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心脏病等). 2.住院费救助 (1)取消押金(区内公立医院住院). (2)按50%比例救助(农合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救助封顶线1万元. (3)剩余费用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由本人向区贫困人口政策兑现中心提出申请. 3.区外住院押金借款救助 (1)必须在定点公立医院住院治疗 (2)住院押金借款为医院住院押金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3万元. (3)借款在农合疗报销、民政救助和医疗救助等款项中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