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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附表25 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141 附表26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41 附表27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42 附表28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144 1 十二五 规划实施情况 1.1 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1.1.1 总量控制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7.31%和11.30%,全市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0.08%和14.80%,全市烟(粉)尘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21.56%. 十二五 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分别为11.3667万吨、10.5869万吨、18.5288万吨、3.6763万吨、0.4931万吨,全部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十二五 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目标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现状 十二五 目标 完成情况 SO2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13.54 11.37 完成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11.56 10.59 完成 烟(粉)尘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20.33 18.53 完成 COD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4.39 3.68 完成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0.51 0.49 完成 1.1.2 水环境污染防治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市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个数减少2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市、县两级城市污水回用率分别达到40%和20%. 十二五 完成情况:2015年,长治市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个数为2个,完成规划目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2%,完成规划目标,市、县两级城市污水回用率分别为32.24%和8.46%,未完成规划目标. 表1-2 十二五 水环境污染防治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目标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现状 十二五 目标 完成情况 地表水体劣V类监测断面个数 4个 2个 完成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 处理厂负荷率(%) 75% 75.2% 完成 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 市级 40% 32.24% 未完成 县级 20% 8.46% 未完成 1.1.3 大气与声环境污染防治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评价,长治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级标准的天数达到127天;
长治市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
长治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长治市区空气污染指数低于1.5.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长治市区域昼间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 长治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5%,潞城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5%, 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 县集中供热率达到70%,沁县和平顺县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50%;
长治市建成区城市气化率达到95%, 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 县气化率达到85%,沁县和平顺县建成区气化率达到75%. 十二五 完成情况: 由于从2013年开始,长治市主城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作为评价标准,与 十二五 规划制定时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相比评价体系发生了变化,故将2015年监测数据按照旧标准进行计算评价.2015年长治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级标准的天数为23天,未完成规划指标;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为355天,完成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