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8 |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工作部署和本市 十三五 规划要求,本市于2017年起全面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应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的总要求,切实推动人民生活环境改善,按照本市 十三五 规划提出的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主线,遵循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逐步建立健全 政府引导、单位主体、资源利用、处理高效 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理体系,为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强制与激励相结合.本市单位垃圾分类实行激励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可根据本区情况制订开展垃圾分类单位处置费减免细则.对拒不开展分类及分类质量长期不达标的单位实施拒收,对分类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服务与监督相结合.加强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为分类单位提供分类收运服务;
建立收运企业与参与强制分类的单位互相监督机制,对源头分类质量和分类收运执行情况进行互相监督.
3、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广泛告知和宣传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引导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引入行政强制管理,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对部分典型予以曝光,引入公众监督机制.
4、普遍与重点相结合.凡在本市从事生产、服务等行为的法人单位均属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畴,结合宣传告知、上门收集做到普遍覆盖;
重点做好列入各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的单位,落实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1、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各类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联合会等各社会团体组织;
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以及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主要目标 至2017年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显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力争在各区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五、强制标准 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法定标准.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设置投放容器应张贴符合本市规范的标识,并应对本单位的分类标准、容器设置向员工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容器设置等相关要求如下:
1、有害垃圾 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应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容器供分类投放(一般建议在单位公共区域,如大堂、门厅等),并设立收集、暂存设备和场所,张贴规范性标识.并与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根据产生频率和数量,核定确定预约收运时间和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