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8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询价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1.1 公告和询价文件网上发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通知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告和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的编写 2.1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2.2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所有费用.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5.2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的,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通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否则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撤回 开标现场递交各项文件和证件一次性递交,递交后不允许撤回、撤换或补交任何文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开标程序 7.
1、采购人委派1人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采购人代表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前10分钟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等候.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