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8 |
00元基本情况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填写此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住所是否联合购买 是 合伙人:否 自然人填写此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是否联合购买 是 合伙人:否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邮编 我方意向受让南宁高新区高科路电子产业园1号楼501号房产转让项目,请给予审核.我方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担保,向你交易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
三、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包括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相关附件)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我方自愿承担项目可能中止或终止所造成的资金占用、机会成本等风险.
五、我方严格遵守你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参加各项交易活动及签署有关合同.不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转让价格,不采取非法手段影响产权转让的正常进行.
六、我方同意成交价款统一通过你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结算.我方承诺按照要求按时、足额交纳成交价款.
七、我方承诺: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并承诺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若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否则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你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优先权人除外). 我方对所领取的登录账号、密码妥善保管,凡使用该账号发出的报价和行为,均视为我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其一切报价与交易结果均由我方承担. 我方确认可以独立、正确使用网络系统进行报价.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价错误及其它相关结果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同意,如我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你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我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㈠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竞价)无效;
㈡网络竞价中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的(优先权人除外,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㈢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㈣受让(竞价)成功后放弃受让;
㈤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
㈥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㈦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㈧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我方确认,除非有相反证据,则你交易所以书面形式按我方在上表中所填地址和号码发出的文件均视为对我方已履行了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