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8 |
25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5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公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XDZB-2017-WK-003 2. 本次招标内容:公路标志牌、交通标志、标杆基础、广角镜、缓冲带、塑料防护、轮廓标、路标、爆闪灯、道口标柱、路面标线等一批交通标志标线的增设、移装及维护 3. 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4. 报名资格: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4.2其他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4.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贰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3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4.2.4列入 黑名单 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列入 黑名单 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 黑名单 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2.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有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均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审查,未提供原件的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 同时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01月23日至2017年02月0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1日13: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本次招标信息刊登在: 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 http://www.nbzfcg.cn 镇海公共资源交易 http://www.zhztb.gov.cn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9.特别提示: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