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8 |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
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地各部门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选拔名额 2011年度全省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下达我市的推荐指标数为7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具体资助办法根据省里规定执行.
三、选拔程序 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本人自愿申报,并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把关后,组织评选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第三层次推荐候选人选(所有被推荐人选均需有专家评审或推荐意见,见附件1的第八页),报宁波市人事局,经资格审查后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经批准后由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律用A4纸打印)2份,佐证材料1份(务必不超过20页);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1份;
(三)使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 以上表格及软件生成的文档须同时将电子版本文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上表格的电子版及软件请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www.zjhrss.gov.cn\151人才栏目). 上述材料请于5月12日前报送宁波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严俊,联系
电话:87186329. 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及时把企业和科研一线的富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并按照分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加强培养,关心支持,跟踪管理,鼓励他们尽早成才、多出成果,努力推进宁波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 一览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才工程 选拔 通知 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1: 行业分类: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姓名: 单位: 部门: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制 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