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11 |
经审核,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县向塘镇莲溪大道以东、站前西路以北(E115.945883?;
N28.44465?).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建1栋3F生产车间(其中1F作为冷冻车间,2F作为常温车间,3F作为仓库使用)、1栋冷冻仓库,占地面积23333平方米.项目主要以谷粉、瓜果蔬菜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蒸皮、包馅、成型、烘烤、预冷、装盒、包装或配料、制馅、和面、成型、发酵、蒸煮、预冷、速冻、包装等工序,年产熟粉类、烘烤类、月饼类、糖果制品等常温类食品约1000t、速冻米面、速冻调制等速冻类食品7000t.
(二)项目批复意见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有3台燃油锅炉全部拆除,新建2台2t/h燃气锅炉,废气主要有燃气锅炉烟气、食堂油烟、烘焙油烟、烘焙燃料烟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外排锅炉烟气和烘焙燃料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食堂油烟和烘焙油烟排放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包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等.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优化生产废水收集处理方案,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外排.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生活垃圾、下脚料、废油脂、水处理污泥、废弃包装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4、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1、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报: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