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9-12 |
1、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法定依据 1.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78号令);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国质检科〔2009〕222号). 申请条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令第78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八条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第九条 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申请材料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需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向批准公告中确定的当地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见附件4);
(二)产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范围的证明;
(三)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第二十条 省级质检机构对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和专用标志使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分别以书面方式和电子版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核准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7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32-2170848 监督电话
12345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 内江市质监局 最多跑一次 服务指南(第二批)
2、异地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应资质证明告知 法定依据 《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企业,均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等许可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2、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企业,特别是在非注册地开展此业务的企业,应当通过设立办事场所、配置本单位持有电梯维修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职工以及固定电话和必要的设备、工具与检测仪器等,认真履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职责,特别要保证满足 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 的要求,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则
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当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即办件 联系电话 0832-2170848 监督电话
12345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 内江市质监局 最多跑一次 服务指南(第二批)
3、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申请条件
(一)具备齐全的计量标准设备(器),计量标准器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
(二)具备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至少有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或校准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或注册计量师);
(三)具备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的工作场地和环境条件;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资料;
(五)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
5、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资质证明;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地楼151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省政府一体化平台网上申请.
(二)市质监局窗口进行初审,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仍不符合要求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三)市质监局对专家评审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根据申请人需求通过邮政快递证书. ( 注:该程序为实体大厅办理程序,网上办理流程应据实填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32-2170848 监督电话
12345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 内江市质监局 最多跑一次 服务指南(第二批)
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申请条件
(一)具备齐全的计量标准设备(器),计量标准器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
(二)具备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至少有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或校准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或注册计量师);
(三)具备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的工作场地和环境条件;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资料;
(五)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申请复查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
9、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非法人单位的,要提交上级的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文件);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省政府一体化平台网上申请.
(二)市质监局窗口进行初审,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列入计量标准考核(复查)计划;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仍不符合要求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三)市质监局对专家评审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根据申请人需求通过邮政快递证书. ( 注:该程序为实体大厅办理程序,网上办理程序应据实填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32-2170848 监督电话
12345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 内江市质监局 最多跑一次 服务指南(第二批)
5、计量标准变更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申请条件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需要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且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化. 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
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
4、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省政府一体化平台网上申请.
(二)市质监局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仍不符合要求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三)同意更换的,由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建标单位和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各保存一份.
(四)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