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9-12 |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二、审批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第17 号).
三、审批条件 按照相应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应项目资格许可规则以及现场鉴定评审规则.
四、审批程序 流程:申请-受理-现场鉴定评审-审核-批准-发证;
程序:按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程序和要求(试行)》,以及《云南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办理.
五、审批时限 申请受理:15个工作日;
鉴定评审后的审核、发证:30个工作日.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手册、管理制度、设备及人员一览表、人员资质证书等.按照《申请云南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应提交材料的要求》.
七、收费事项 无收费.
八、办理机构 云南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锅炉和压力管道:刘军红
电话:0871-3132996-1632办公地点:省质监大楼1208号 压力容器:刘夏
电话:0871-3132996-1637 办公地点:省质监大楼1214号 机电类设备:侯力
电话:0871-3132996-1615 办公地点:省质监大楼1213号
十、投诉监督电话 0871-316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