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8 |
解除警报:呜(5秒)、停(3秒)、呜(5秒)、停(3秒),连续使用5次,可以间隔1分钟多次使用,每次时间不少于4分钟. 敲锣预警设定如下: 放水警报:铛铛铛、铛铛铛,连续使用,确保预警范围内人员均知悉;
解除警报:铛(间隔2秒)、铛(间隔2秒),连续使用超过30秒.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放水:地震,人为破坏,水质污染,水工建筑物抢险需放水时,参照泄洪放水情况发布预警.
第四章 预警工作保障 第十一条??本方案需要的预警设备根据需要由石硖水库管理处进行添置,委托白姆乡政府负责运行管理,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列入水利防汛专项工作经费开支. 第十二条??武义县防指协助石硖水库管理处负责预警设备的故障检修和技术支持,源口水库管理处、白姆乡政府负责落实预警设备操作人员,预警设备操作人员需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并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十三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放水预警程序,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将放水预警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到村、到人. 第十四条??石硖水库管理处、源口水库管理处、白姆乡政府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放水预警工作,每年汛前由乡镇上报至县防指,由县防指公布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并开展放水预警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有预警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要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络,约定至少两种以上的联系方式,确保预警信息传递迅速准确,畅通无阻.当通讯方式改变时,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和单位通报. 第十六条?白姆乡政府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预警处置方案.白姆乡政府要组织力量,定期对在放水危险区内,特别是在河道内活动的人员进行排查,至少每年汛前、汛期各一次.对于固定地点活动的人员要登记造册,保持联系并明确联络方式;
对于不固定的流动人员,要掌握其活动规律,以便有重点地进行泄洪预警通知. 第十七条??对在放水预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不执行预警任务,预警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如本方案遇不可抗灾害无法实施时,例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方案由武义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武义县水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预警流程图
2、武义县石硖水库管理处抢险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系方式
3、预警单位(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 预警流程图 附件2 武源处〔2017〕10号 关于建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管理处研究,决定建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李卫春、 副组长:徐宏建 成员:余建才、徐政刚、朱东明、王忠红、王昕、 邵连武、姚旭华、陈武、项伟江、俞有勤 项文岳、陶柏春、赵志伟 附件:通信联系方式 二O一七年二月廿日 抄送:县水务局 武义县源口水库管理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武义县源口水库管理处抢险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系方式 职务姓名手机短号组长李卫春
13515794355 614355 副组长 徐宏建
13967949009 663009 成员余建才
13967962846 662846 徐政刚
13967963282 653282 朱东明
13735667968 627968 王忠红
13819933285 663285 王昕1385792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