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8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附件1中所列高校的福建籍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身处逆境,不屈服困难,自强不息,自立自救,奋发成才.
三、评定办法 由各高校按照分配表中的名额自行评选推荐符合评定条件的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团委、学生会承担.
四、有关要求 被推荐的学生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于9月28日前报团市委学校部,表格与材料电子版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卞北大 纪凯联系
电话:82630470 附件: 1.大连市闽籍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2.大连市闽籍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推荐表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大连市学生联合会 2012年8月25日 附件1 大连市闽籍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额 序号 学校名额
1 大连理工大学
6 11 大连民族学院
4 2 大连海事大学
4 12 大连科技学院
1 3 东北财经大学
4 13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1 4 辽宁师范大学
4 14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1 5 大连医科大学
4 15 大连艺术学院
1 6 大连交通大学
4 7 大连外国语学院
4 8 大连工业大学
4 9 大连海洋大学
4 10 大连大学
4 共计
50 附件2 大连市闽籍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校 专业年级 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 家庭所在地 经学济习困情难况简况及校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校党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团市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学联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3份,1份报团市委,1份报大连福建商会,1份留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