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证明
2、原就业《报到证》
3、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原接收单位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提交)
4、新签订的就业协议(改回生源地的不提交) 办理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沈阳北站乘地铁至北陵公园站下车D出口)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