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8 |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
四、二十五条.
四、受理机构 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符合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技术规范和规划许可.
八、禁止性要求 未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占用(挖掘).
九、申请材料目录 1.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法人证及法人身份证、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一式一份);
4.施工方案(一式一份);
5.施工范围示意图(一式一份);
6.各类管线建设、道路改建、大型工程等应提交一下文件:(1)规划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2)施工设计图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3)红线图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4)交通组织方案(一式一份);
7.涉及结构设施的须有安全评估报告(一式一份);
8.涉及交通安全畅通、市政、园林、消防、管线设施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市政、园林、消防、管线等设施单位的意见(一式一份,单位加章).
十、申请接收 联系人:王世行;
联系
电话:023-56556082. 十
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 办理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园林窗口.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开具《受理通知单》;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开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申请人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1)初审 承办人员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勘查. (2)终审 审核人员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 4.决定 决定人员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送达 申请人在审批机关许可科窗口现场领取《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许可证》. 十
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
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发〔2009〕442号)收费. 十
五、审批结果 《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许可证》. 十
六、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十
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临时占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申请方自行负责并按市政相关规定设置施工围挡,或者咨询电话023-56862666. 十
八、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
电话:023-56556082. 十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
电话:023-56862666. 二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奉节县诗仙西路128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交通方式可乘103路、104路、108路、204路公交车.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无专用停车场地,请将您的交通工具停放到周边停车场地.)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