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08

5、通讯联络 5.

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通讯地址: 哈市南岗区宣化街200 号收件人: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邮编:150001 承包人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区西杨路7号收件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163000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收件人: 曲忠斌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无收件人: 邮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无

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7. 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无

12、财产 12.

1 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

二、合同主体

13、发包人 13.

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开工前七日办理消防开竣工报批,市容、市政等手续报审,质量验收等工作手续申报,发包人承担此费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通的时间及地点: 开工前三日内发包人将承担水、电、通讯接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无(4)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1(5)条 ,发包人办理,承包人配合.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3.1(6)条 ,开工前1天.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开工前三日内 发包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8)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协调设计单位解决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做到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无13. 2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 其他特殊说明: 每月25日由承包人将月支付工程款报告上报监理,监理审后报建设单位,按审后月完成量75%支付工程进度款,一周之内拨付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承包方上报工程结算,监理与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结算书28日内审结,审后甲方留5%质量保证金,余款10日内付清.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无

14、承包人 14.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费用承担: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所属的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无事不得到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如确实有事,应征得其他施工单位的同意及建设单位的许可. 14.2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3)费用承担:无

16、发包人代表 16.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初荣俊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哈市南岗区宣化街200号 邮政编码:

15001 联系

电话:

13904505976 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若补充协议、经济签证、会议纪要等合同变更事项, 均需先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的认可、报请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龙运大厦公章后方具备约束发包人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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