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8

二、现场人员变更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需在 省一体化平台 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办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及中标(开工)后没有办理网上合同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不予变更.所有投资性质的工程(含政府投资项目和民营投资项目),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交工)之前发生人员变更的(以网上办理在线工程竣工或交工申报为准),变更人员信息将被锁定6个月(因发包单位原因停工的除外). 人员变更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进行.变更时,需在 省一体化平台 施工合同备案系统相应模块中,提交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2)及填表说明中要求的有关变更附件材料.因发包单位要求变更的,发包单位需在申请表中将变更人员现场不能按约履职等违规情形进行描述,经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需对变更人员记录不良行为后再予变更;

因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注册单位的,需在申请表中说明中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并附原注册单位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因发包单位原因工程停工3个月以上的,需由发包单位将停工主要原因在申请表中进行描述,经合同备案机构现场踏勘并在变更表中出具踏勘意见并附施工许可管理部门批准的停工意见后,方可办理. 变更人员信息锁定期间(以锁定之日至投标文件送达之日计算),该类人员不得参加其它工程的投标活动.每类人员变更在12个月之内不得超过2次.施工项目部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材料变更现场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录 黑名单 .

三、现场人员备案信息解锁 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信息解锁需在 省一体化平台 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系统办理.办理时,应提交 网上已备案的施工合同(系统自动获取) 、 加盖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章的竣工报告(或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交工报告) 、 单位工程主要指标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后自动生成) 、 施工许可证 ,经管理机构确认后即可对系统中锁定的人员信息解锁.没有提交 施工许可证 的,仅解锁释放人员信息,该类工程不作为施工业绩;

提交 施工许可证 解锁的,可作为施工业绩进入 省一体化平台 业绩库.联合体投标工程施工单位业绩认定,以备案的联合体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签字的验收报告等材料进行认定.

四、在线工程个人业绩 在线工程未发生人员变更的个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的个人业绩,在施工单位完成本通知第三条 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 ,且提交的竣工报告(或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交工报告)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的,个人业绩自动进入业绩库. 在线工程发生人员变更的个人业绩: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人员变更时,施工单位需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2)中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量完成情况 栏描述变更人员在该项目中完成业绩情况,并由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应结合人员变更申请表,对符合上述个人业绩认定标准的,在 省一体化平台 在线工程竣工(交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中手动推送个人业绩. 大型复杂工程、联合体施工工程或发包单位招标要求,备案两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应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工作内容并结合上述办法认定个人业绩. 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施工合同备案时,关键岗位人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以一种岗位身份办理个人信息备案,不得同时以两个及以上的身份在不同的工程(含分包工程)中履职.项目负责人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但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不超过执业范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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