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8 |
一、一般教学事故 1.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中途离岗、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2.任课教师、主监考人员在课堂、考场上使用通讯工具,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3.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擅自改变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4.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出现抄袭现象不予制止. 5.教师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辅导、答疑. 6.主、监考人员未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主、监考人员考试中无故擅离考场5分钟以内或在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看报、吸烟、玩手机等). 7.考试结束后,教师未进行试卷分析,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评阅并登录学生成绩. 8.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二、严重教学事故 1.教师辱骂学生或体罚学生. 2.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课堂或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以上. 3.未经学校和院(系、部)批准,擅自变更主讲教师或委托他人代课;
或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停课或更改考试安排,严重干扰教学正常秩序. 4.未经学校和院(系、部)批准,擅自改变或不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或教学大纲.未按教学大纲规定完成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准备工作或对实践性教学环节随意减少学时、降低要求,严重影响实践教学质量. 5.因实验准备不充分,导致实验课不能按时进行超过5分钟;
因教学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或指导教师使用不当,造成教学不能正常进行超过5分钟,或造成教学设施设备轻微损坏或人员轻微伤害. 6.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天以内. 7.违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擅自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答辩未按学校有关程序规定进行,且情节严重. 8.主、监考人员开考后到达考场,严重影响考试工作正常秩序;
监考人员在考试进行中无故擅离考场5分钟以上;
工作人员错发试卷或未通知考生考试致使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9.主、监考人员不遵守主、监考守则,对学生作弊不予制止或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10.监考人员或主考教师漏收或丢失考生试卷. 11.试卷命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导致考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12.教师所命试题内容、难度、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或因命题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严重失常;
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13.教师批阅试卷不认真,有明显疏漏和错误,或错报、漏报学生成绩. 14.教师不按评分标准评阅试卷或违反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的评分标准,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15.教学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将学生试卷、考试成绩单等教学档案存档或以上教学档案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 16.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因保管不善,遗失学生试卷、原始成绩单等教学档案,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 17.教学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上课或考试教室使用冲突,致使学生空课或空考. 18.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三、重大教学事故 1.在教学过程中有违反宪法的言论,影响极坏. 2.教师无故缺课. 3.因指导失误或擅离岗位或对教学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保养,造成较大人身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 4.考试前泄露试题内容的任何行为. 5.主、监考人员严重违规,纵容或协助学生作弊. 6.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故意更改、伪造学生成绩. 7.出具或发给学生与事实不符的成绩单、成绩证明、学习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8.经学校重大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的行为或事件. 附件2: 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处罚标准 类别 处分 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元) 一般教学事故 学校通报批评 100-200 严重教学事故 警告直至记过 200-800 重大教学事故 待岗或解聘 附件3: 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 当事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或职务 教学事故 具体内容 (举报人或单位填写) 签名: 年月日当事人 单位意见教学事故认定: 一般教学事故( 严重教学事故( ) 重大教学事故( ) 院(系、部)教学院长/主任签名: 年月日教务处 意见教务处长签名: 年月日校领导审批意见 校长签名: 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教学主管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