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8 |
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m以上,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并设有空气过滤设备.通风排气装置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 5.10 洗手设施 5.10.1 应在适当而方便的地点(如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目的洗手及干手设备.清洁作业区及准清洁作业区对外总出入口处应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室. 5.10.2 洗手消毒室内应设足够数目的洗手及干手设备,并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或同等功能的清洁鞋底设施或其他有效的保洁措施(设置鞋靴消毒池时,若使用氯化物消毒剂,其余氯浓度应保持在200mg/kg以上),需保持干燥的清洁作业场所应设置换鞋设施. 5.10.3 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在洗手设施附近应备有液体清洁消毒剂及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标示. 5.10.4洗手台应采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构造,其设计和构造应不易藏污纳垢且易于清洗消毒. 5.10.5水笼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其附近应有足够数目的感应式干手设施. 5.11 更衣室 5.11.1 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处,并独立隔间.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内应有适当的照明且通风良好. 5.11.2 更衣室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以便员工更衣之用.应按员工人数设足更衣柜、鞋柜及可照全身的更衣镜. 5.12 厕所 5.12.1 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且应设洗手消毒室,使厕所与车间相隔离,其外门不得朝向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 5.12.2厕所的外门应能自动关闭(至少应采用常闭式弹簧自由门),且不得正对食品加工区、存放区,但如有缓冲设施及排风设施(有效控制空气流向)能有效防止污染者不在此限. 5.12.3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积垢且其表面可进行清洗消毒的材料构造.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其数量应足以供员工使用. 5.12.4 厕所洗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第5.10节的规定,且应设在其出口附近. 5.12.5厕所应设有效排气(臭)装置,并有适当照明,门窗应设置不锈钢或其它严密坚固、易于清洁的纱门及纱窗. 5.12.6 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 5.13 仓库 5.13.1 应依据原辅料、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存场所,必要时应设有冷(冻)藏库. 5.13.2 原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应独立分开设置,同一仓库储存性质不同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如分类分架存放). 5.13.3 仓库构造应能使储存保管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品质劣化减低至最低程度,并有防止污染的构造,且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其大小应足以使作业顺畅进行并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如库门口应设防鼠板或防鼠沟). 5.13.4 仓库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栈板(物品存放架),并使储藏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2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5.13.5 冷(冻)藏库,应装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器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应装设自动控制器或可警示温度异常变动的自动报警器.
6 设备 6.1 设计 6.1.1 所有机械设备的设计和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并容易检查.应有使用时可避免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混入食品的构造. 6.1.2 食品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以减少食品碎屑、污垢及有机物的聚积,使微生物的生长减至最低程度. 6.1.3 设计应简单,且为易排水、易于保持干燥的构造. 6.1.4 储存、运输及加工系统(包括重力、气动、密闭及自动系统)的设计与制造应易于使其维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6.1.5在食品加工或处理区,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其构造也应能易于保持清洁状态. 6.1.6 工厂内的所有物料贮存设备,如贮奶缸、配料缸等均应装有顶盖,生产和原料包装材料贮存区以外应有指定的存放设备备件的备品架,并易于保持清洁干燥,以便各种工具使用后能及时放回指定位置. 6.1.7 清洗消毒设备和乳管路宜采用就地清洗(CIP)系统. 6.2 材质 6.2.1 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用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非吸收性、耐腐蚀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造,同时应避免使用会发生接触腐蚀的不当材料. 6.2.2 产品接触面不可使用木质材料. 6.3 生产设备 6.3.1 排列应有序,使生产作业顺畅进行并避免引起交叉污染,而各个设备的能力应能相互配合. 6.3.2 用于测定、控制或记录的测量器和记录仪,应能充分发挥其功能且必须准确,并定期校正. 6.3.3用于食品、清洁食品接触面或设备的压缩空气或其他气体应经过滤净化处理,以防止造成间接污染. 6.3.4 收乳及储乳设备应包括计量设备、乳桶和奶槽车等贮乳设备及洗涤杀菌设备、过滤器或净乳机、冷却设备、有绝热层的储乳罐、原料乳检验设备、制冷设备等. 6.3.5 预处理设备应包括混合调配设备(原料调配罐、标准化调配罐)、均质机、过滤器或净乳机、热交换器(杀菌器)等. 6.3.6 鲜乳及再制乳加工设备应包括预处理设备、乳液储存设备、洗瓶机及装瓶机(限于玻璃瓶)或自动纸器包装机或塑料薄膜包装机、日期打(喷)印机、清洗设备、成品冷藏库等. 6.3.7 发酵乳加工设备应包括预处理设备、菌种培养设备、搅拌器(混合机) 发酵液储存罐、发酵液稀释罐、洗瓶机(限于玻璃瓶)、检瓶机(限于玻璃瓶)、灌装机、日期打(喷)印机、培养室、冷藏库等. 6.3.8 炼乳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