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08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剂监管,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见附件)送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5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正式版和电子版反馈我委.

联系人:综合监管处 林锐 联系电话及

邮箱:028-86139290 [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抗(抑)菌剂 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监督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 改革要求,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执法效率、优化监管模式,指导企业规范化生产,促进抗(抑)菌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组织起草了《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邮编:100044).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87919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 附件:1.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 2.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 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 (征求意见稿)

一、范围 本名录规定了用于人体完整皮肤和黏膜的抗菌剂和抑菌剂的有效成分清单,适用于直接用于人体完整皮肤、口腔黏膜和阴道黏膜的抗菌剂和抑菌剂.

二、名词术语

(一)抗菌剂 Antibacterial lotion 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不包括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具有一定杀菌作用且杀灭率≥90%,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的液体制剂.

(二)抑菌剂 Bacteriostatic lotion 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不包括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具有一定抑菌作用且抑菌率≥50%,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的液体制剂.

(三)CAS编码 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number 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为化学物质制定的登记号,该号是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信息的重要工具,是某种物质(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混合物或合金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

(四)有效成分 active ingredient 在抗(抑)菌剂中,对微生物具有杀灭或抑制作用的物质.

(五)禁用物质prohibited substance 在抗(抑)菌剂中禁止添加的物质,包括化学类和生物类物质.

三、成分清单 非植物类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见下表 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及出处表 编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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