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8 |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2013年第2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年6月1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期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93);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4)《安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版)》(2006年6月29日);
(15)《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1月31日);
(16)《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1月31日);
(17)《凤台县统计年鉴2015》;
(18)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凤发改字资[2017]63号,《关于安徽米方科技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煤粉灰生产新型建材项目备案的通知》;
(19)凤台县环境保护局,凤环函[2017]29号《关于安徽米方科技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煤粉灰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20)《安徽米方科技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煤粉灰生产新型建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1)环评委托书;
(2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项目资料.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安徽米方科技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新型建材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米方科技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凤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详见附图1) 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凤台县经开区,六号路以南,项目北侧为六号路,六号路北侧为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项目南侧为安徽胜芝远通光电有限公司,西侧为安徽淮南曼菲特种油有限公司,东侧为凤台经济开发区农民工创业园,项目生产运营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周边环境也不会制约本项目的建设(详见附图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占地面积23353m2,项目租赁厂房位于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原润特矿业有限公司,其中标准化厂房1栋,面积6491.94m2,办公楼1栋,面积2153.92m2,购置相关机械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万米装饰线条和40万平方米无机石板材.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装饰线条生产线 购置原料仓、皮带输送机、搅拌机、称量布料机、加工中心等设备,建成装饰线条生产线一条,形成年产装饰线条100万米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作均在标准化厂房中,生产线所处的建筑面积为6491.94m2. 无机石板材生产线 购置定厚机、抛光机、修边机、翻面机等设备,建成无机石板材生产线一条,形成年产无机石板材4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辅助工程 办公室 位于厂区的西北角,共3层,主要为员工的办公生活区域. 占地面积为756m2,建筑面积为2153.92m2. 临时建筑 位于厂区办公楼的东侧. 建筑面积为343m2. 门卫 位于厂区的厂区主入口的东侧. 建筑面积为106m2 仓库 仓库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仓库位于生产车间的西侧,成品仓库位于生产车间的西侧. 建筑面积为1425m2. 停车位 均为地面停车位,共设置12个. / 配电间 在厂区的北侧,位于办公楼和生产厂房之间设置一个配电间. 建筑面积为150m2. 公用工程 供水 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水量12757.8t/a. / 排水 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产生的废水量约为7.04m3/d(2112m3/a). / 供电 就近从附近供电网络接入,用电量为60.328万kwh/a. /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沉降塔分级沉淀后,通过箱式压滤机固液分离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