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8 |
18 其他要求(A包、B包、C包):
1、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直至设备可以正常使用,需免费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货到大连市儿童医院指定地点,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2、投标人应保证以上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质量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须知 项目编号:BYZB[2018]016号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儿童医院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包:四诊辨识仪、膏方机(含包装机)、煎药机(含包装机)、 熏蒸床各1套;
B包:听统训练系统1套;
C包:口腔综合治疗椅(含光固机和洁牙机)5套. (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A包、B包、C包):接到中标文件通知后60日内. (4)供货及安装地点(A包、B包、C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A包、B包、C包):合同签订,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并且财政拨付资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乙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合同价款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乙方所提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的,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C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注:①、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截至2018年4月2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 信用大连 网站(credit.dl.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