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8 |
一、祁阳县羊城造纸厂位于祁阳县羊角塘镇清江村,为再生纸厂,总占地14亩,设有3台造纸机,年产鞭炮纸2万吨.
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在本厂内实施,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8.6万元,占总投资的7.72%),不新增用地,主要实施内容包括:
1、保留现有3台1575型造纸机,新增1台2400型造纸机;
2、现有1台4t/h燃成型生物质颗粒锅炉改进和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新增1台4t/h燃成型生物质颗粒锅炉备用,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布袋除尘装置+35米烟囱排放;
3、产品由原年产2万吨鞭炮纸调整为年产2万吨包装纸、宗教用纸.项目升级改造过程其他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变,技改完成后,计划年产包装纸、宗教用纸2万吨.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结论和祁阳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项目建设.本批复及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或改变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依法重新报批.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相关政策要求.所选用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禁止选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具体选址及建设方案需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严格限制项目厂址周边土地使用性质,协助当地政府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学院、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投运后的环境影响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以消除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按分质收集处理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设施,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规模.生产废水经"格栅+斜板筛网+混凝槽+气浮+A/O"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锅炉废水经中和池中和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场内绿化、清洁.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经事故防范池收集,严禁直排.工程设计应强化对厂区地面硬化,对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地面作防渗处理,确保厂区污水不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地下水)产生污染.污水处理设施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废气污染防治.加强设备、管道、传输系统的密闭性,提高原辅材料的回收率.锅炉烟气经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要求.采取妥善有效的措施对污水处理站臭气和生产车间异味进行处理,臭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除油烟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易产尘工序应布置引风和收除尘设备,杜绝风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