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09 |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请仔细检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报价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请已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5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供参考)
4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下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受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下称 采购人 )委托,对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的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PZH018C020
二、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的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
1、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的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注:该项目与 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项目 中标人(包括中标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该工作的合作单位不能为同一中标人).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9年12月(如各级污普办有最新时间更新安排,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