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9 |
2、项目环保分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五、汽车制造业―71汽车制造中的其他 ,故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5月14日,乾县金鹰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乾县金鹰机械有限公司汽车座椅配套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⑴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内限制类项目,符合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且本项目已于2019年4月30日,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9-610424-34-03-020235).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⑵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和《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规划纲要内容 本项目与规划的关系 是否符合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实施百万辆汽车工程,突破整车控制、深度混合动力等关键技术,构建整车制造、关键零配件、售后服务等完整产业链,打造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基地. 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配件 符合 《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积极引进汽车整车生产线项目,推进华晨汽车产业园、陕西秦星新能源整车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加快引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围绕陕重汽、比亚迪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加工、配套生产.通过聚集资源、重点突破、抓好龙头,形成集群,打造上游以汽车专用模具和零部件生产为主,中游形成校车、新能源汽车以及专用汽车生产制造,下游形成销售维修为主的汽车全产业链. 本项目主要生产汽车零配件 符合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区)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使用电 符合 《乾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 通过园区化承载与集群化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和完善县域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引领,以纺织产业、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为支撑的多元经济形态,促进经济友好、和谐发展. 本项目主要生产汽车零配件,属于装备制造业 符合 ⑶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南二环振兴路西侧,中心坐标东经108.26,北纬34.51.项目南侧、西侧均为空地,东侧紧邻振兴路,北侧紧邻空地.项目四邻关系详见附图2. 根据土地证(乾国用【2014】第81号)可知,本项目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属于工业项目,符合用地要求.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不在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地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在采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