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9 |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4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锅炉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3.6锅炉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D
1、D2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3.7锅炉安装企业须具有二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5.1.1投标邀请;
5.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1.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1.5招标项目及要求;
5.1.6评标办法;
5.1.7合同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甘财采【2009】116号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6.5投标人在应当获取招标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招标人计划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