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9 |
(2)培养教育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3)培养教育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通过谈心谈话、思想辅导、观察表现及审阅《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经培养联系人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党支部存档.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汇报思想的,可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汇报,由培养联系人作好记录)等方式,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5)配合党支部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就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如实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七、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主要程序是: 1.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研究提出意见.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组织各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 2.支委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1)支委会认真听取其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参考模板3―1).(2)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参考模板3―2). 3.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支委会研究决定后要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参考模板3―
3、3―4).
八、上级党委备案 1.上报备案材料.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备案报告(参考模板3―5)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备案材料后,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审查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情况,提出建议报党委书记审定.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参考模板3―6).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九、确定入党介绍人 1.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若因特殊情况培养联系人不能再担任的,由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履行职责.(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