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9 |
一、法人代表(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机构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为辐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三、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四、健全辐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源(射线装置)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指定专人(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保管工作.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混存.确保贮存场所具有有效放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安全措施.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及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七、保证其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八、发生任何涉及放射性的转让、购买行为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九、在运输或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放射性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有专人押运.
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或及时送城市放射性废屋库贮存. 十
一、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十
二、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报省级和市级环保部门备案. 十
三、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
四、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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