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09

(四)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形式),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五)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六)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七)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在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上新建、翻建的自用住房,列入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范围的新建房屋,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的物业建设项目,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等羁押场所,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

(九)其他国家和省规定可以减免的情形.

五、按照成本补偿、统筹调剂以及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各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时,按照省与设区市5:95的比例分成.各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时,按照省、县(市)5:95的比例分成.

六、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入用于政府投资的人防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金额上交财政,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4〕121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价费〔2005〕27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m2 城市收费标准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2500 绍兴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舟山市8城市

2100 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含县城)

1700 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镇

1300 注: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新建民用建筑,十层以上(含十层)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7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十层以下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8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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