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未及时更新水质信息等情况.由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提出警告并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 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