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27 |
靖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29日 靖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为响应自治区党委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的奋斗目标,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的文件精神,全面保护和改善百色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 年百色市城大气颗粒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34号)文件和自治区质监局《2017年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实施方案》(桂质监办发〔2017〕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2017年是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实施的最后一年,要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积极配合工信部门(或经贸部门)和环保部门开展推广锅炉改造或更换高效节能锅炉,淘汰落后锅炉等工作,力求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良好局面.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在用但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的摸底排查. 到2017年5月底,全面完成对辖区内未进行注册登记的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台账,填报《2017年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排查表》.
(二)严格燃煤锅炉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再新建10 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规定.严格锅炉报装手续.特别是要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注销已淘汰的燃煤小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并将信息报送有关部门,防止已淘汰的燃煤小锅炉移装使用.
(三)对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进行整治. 2017年6月至12月底,开展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集中整治. 在用但未注册登记的蒸发量在10 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督促其完善资料和予以补办注册登记;
对在用但未注册登记的蒸发量在10 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经环保和工信(或经贸)部门验收合格后,督促其完善资料和予以补办注册登记. 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在用但未注册登记的燃煤锅炉,各级质监部门要配合工信(或经贸)部门和环保部门予以关停.
(四)开展在用10吨/小时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 对辖区内10吨/小时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开展能效普查,填写好《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统计表》,并于每季度末将统计表报送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按要求做好《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含第1号修改单)的实施工作,把好锅炉产品能效关.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做好提升工程. 要配合工信(或经贸)、环保等部门完成列入淘汰范围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总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节能工作. 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积极行动,精心组织,落实好今年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要及时上报工作材料.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2017年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排查表》(注明:加盖单位公章);
2017年11月10日前,将在用但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的整治情况(包含《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回访记录》)扫描发送至市局;
每季度末报送《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统计表》;
11月10日前报送2017年度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春盛,联系
电话:0776-6218447. 附件:1.《2017年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排查表》 公开方式:公开 靖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未注册登记燃煤锅炉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靖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报日期:2017年9月4日 序号 所在县(市) 使用单位名称 锅炉型号 容量 燃料种类 投用日期 定期检验有效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