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9 |
2017、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 落实工作单位 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应届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10.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 报考人员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是否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历? 不可以.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2. 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3. 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的级别有何规定? 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 县级 、 乡(镇)级 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14.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5. 什么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具体包括: 服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人员.主要指2008年以来由省级组织部牵头选聘到村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3年.此外,2007年以前,由我区市级以下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级组织任职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老村官 )也列入此范围. 老村官 无服务期的规定. (2)服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人员.指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招聘的、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3年. (3)服务 三支一扶 计划人员.指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选派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 (4)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人员.指由省级共青团牵头选派的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1-3年. 16. 服务基层项目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