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三、煤炭 中
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1.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山阴县北周庄镇永静城村西1.0km处,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地处II-1洪涛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IIB中部平原工农业综合生态经济区,项目建设不违背山阴县生态功能、生态经济区划的发展要求.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中规定的生态保护目标.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地处山阴县北周庄镇永静城村西1.0km处,本次评价引用2018山阴县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SO
2、NO
2、CO、O3(8h)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PM
10、PM2.5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由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封闭厂房,减震基础,厂房门窗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调查范围内郭庄、苑家辛庄、王家堡和杨庄4个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根据对厂界声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厂界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主要利用资源为水资源,选煤废水采取闭路循环,选煤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0%以上,吨煤补充水量小于0.05m3/t,满足《洗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35051-2018)中规定的洗煤水闭路循环一级标准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选煤厂规模为年入洗原煤120万t/a,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重污染类项目.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1.1.4 与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的符合性分析 2017年2月2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下发《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 本项目与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 表1-1 与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协调性分析 序号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本项目具体情况 相符性 一 选址原则 4.1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建设各类煤场 工程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 符合 4.2 在城镇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城镇常年主导风上风向,居民聚集区、旅游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企业周边l公里以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各类煤场 本项目距离山阴县城市规划边界约4.5km,周围主要为煤炭洗选企业,无食品、药品、卫生产品和精密制造产品等企业,最近的村庄为东侧1.0km处的永静城村,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储煤场,煤场位于厂区西侧,距离永静城村1100m 符合 4.3 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旅游线路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各类煤场. 本项目1km可视范围内无其他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运专线、旅游线路 符合 二 污染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