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9 |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2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
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 XXX确认参加XX海关XX职位面试 (详见附件2). 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3日12时前传真至020-82130715或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
(一)通用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4R尺寸),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其他需要向黄埔海关说明的情况.
(二)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定向培养或其他具体培养方式). 2.按照视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定向培养或其他具体培养方式)、办理延缓派遣手续的相关材料(即暂缓就业协议复印件或者原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地的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具备改派资格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4). 3.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大学生村官 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 特岗教师 证书和服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服务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