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9 |
2019 编号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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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5为县市区序号,10为乡镇序号,01为项目序号) 宁津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2019年省派第一书记共享大棚项目 实施主体: 宁津县瑞宁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 编制时间: 2019年6月10日 项目名称: 2019年省派第一书记共享大棚项目 实施主体: 宁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宁津县瑞宁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 建设地点: 保店镇前刘村东侧,313省道南侧 建设内容: 总投资1080万元,建设2个连栋玻璃温室大棚(长68米、宽44米棚内面积4.
49亩)及冬暖式大棚约49个(长100米、宽19.5米棚内面积2.93亩) 技术支持: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单位: 宁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店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宁津县瑞宁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 编制时间: 2019年6月10日
一、项目扶持对象基本情况 2019年省派第一书记扶贫产业项目整合集中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店镇前刘村东侧,313省道南侧,计划覆盖2019年省派第一书记村20个,贫困户83户,贫困人口159人,涉及5个乡镇. 致贫原因:年老体弱、鳏寡孤独、缺劳动能力、残疾等. 帮扶措施:1.采取 生态农业园+德州金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贫困户 模式发展产业项目.
2、落实上级政策,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宁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是宁津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2016年1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目前设有宁津县育宁工程有限公司、宁津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津县盛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宁津县瑞宁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等子公司. 德州金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法定代表人范新民,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种植果蔬花卉、苗木,从事农业科技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生态观光旅游的投资运转,年销售收入可达1000万元.
二、项目总体规划及扶贫资金使用概况 该项目位于保店镇前刘村东侧,313省道南侧,计划投入资金1080万元,建设2个连栋玻璃温室大棚(长68米、宽44米棚内面积4.49亩)和49个冬暖式大棚(长100米、宽19.5米棚内面积2.93亩). 本项目由宁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宁津县瑞宁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组织建设,建成后资产确权到村,由宁津县瑞宁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与德州金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金硕公司采用共享大棚方式运营.承包期限暂定为3年,12月31日前按不低于项目建设投资的8%收取承包费,承包费主要用于贫困户增收,土地租金不从收益中列支,待承包合同结束,承包方在结清承包费的基础上,由乡镇政府召开受扶持贫困户民主评议会议,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不续签,承包方要归还承包期租赁产业园区中扶贫项目的使用权,以确保扶贫资产的安全性.
三、项目实施基础和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实施基础 1.计划流转土地700亩作为基地建设用地,现已达成意向协议. 2.基地位于313省道两侧,交通运输便利. 3.园区具备大棚蔬菜生长的土地、水、阳光等自然条件. 4.德州金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蔬菜种植的基础,具备一定的市场带动能力. 5.当地农民及受扶持贫困户,对项目非常认可,经立项评议,认可率达到95%.
(二)可行性分析 1.根据贫困户多数已无劳动能力的特点,建设大棚形成固定资产,通过对外承包,收取租金,可以保障项目收益.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落实到位,可保障项目的建设实施. 3.经对产业园区的现场勘察,园区的土地、水电路、人力、技术等条件都比较完善,满足大棚建设、运营条件. 4.年收益不低于8%,可满足贫困户脱贫需要. 5.明确了产权归属、利益联结、收益分配、组织保障、后期管护等具体内容,能够保障贫困户权益. 6.该项目能为农村贫困户创造稳定的收益来源,有效解决传统的扶贫弊端,实现长久性、持续性的扶贫目标.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政策、论证充分、条件具备、效益客观,具备作为产业扶贫项目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