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9 |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响应人须知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仅作参考)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安局深l派出所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HZFCG-D2018011
四、采购项目内容:深l派出所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申请理由: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能提供本建设项目拟建内容(定制设备和对应信息管理系统等)的供应商,并具备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认同,设计方案符合宁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功能区改造项目的相关要求.并且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项目及浙江省公安厅电子签章系统项目的承建商,是唯一能掌握并调用本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必须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数据、电子签章技术的供应商.宁海县公安局三位一体建设项目和宁海县公安局一体化办案系统采购项目均由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现需建设的深l派出所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为三位一体建设项目和一体化办案系统在宁海县公安局派出所的一个基点,需由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综上所述,此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十、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
一、其他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联系人:吴超行 联系
电话:0574-65347071 传真号码:0574-65347072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高凤 联系
电话:0574-65131832 传真号码:0574-
65131832、65131831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