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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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00 建设地点 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聂家湾工业园9号 立项审批部门 宝鸡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19-610361-32-03-004546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254 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7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
5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7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资日期 2019年6月
一、概述
1、项目由来 宝鸡三和金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原厂址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旭光工业园,现因扩大规模将搬迁于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聂家湾工业园9号,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拟投资270万元建设有色金属拉丝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钨、钼磨光杆12吨,钨、钼丝2.5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00m2,其中综合办公楼建筑面位为800m
2、厂房建筑面积为1200m2.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且于2019年1月30日,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已对本项目出具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明确本项目代码为2019-610361-32-03-004546.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订),本项目属 二十
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6压延加工 ,本项目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宝鸡三和金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收集了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并组织环评人员现场踏勘和调查,在分析工程污染、现状及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有色金属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分析判断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内容,且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已出具本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为2019-610361-32-03-004546.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宝鸡市总体规划的原则与要求,结合高新区城市发展实际与潜质,确定宝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如下: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综合行政、科研开发、商贸、办公、金融、文化娱乐、信息服务设施、现代物流以及居住设施,以形成多功能、复合型的新型城区,同时具有城市副中心智能.高新区 十三五 期间的战略定位为 一谷三区三基地 , 一谷 即中国钛谷,围绕 海绵钛-钛铸锭-钛加工材-钛合金材-钛复合材-钛材深加工产品 纵向产业链以及 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专业孵化、钛材交易、其他社会中介服务 等横向服务链,形成 一个产业园、多个园中园,一个大产业、多条产业链,一个大集群、多个小集群 的发展格局.本项目位于宝鸡市高新区,为钛制品加工,属于宝鸡市高新区主导的先进加工制造业,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根据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相关证明(见附件),本项目用地符合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因此,本项目符合宝鸡市高新区规划要求. ②选址合理性分析 a、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聂家湾工业园9号,项目地东侧为聂家湾村三产用地,西侧为宝鸡宏星展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侧为聂家湾村三产用地;
北侧为聂家湾村通村公路.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环节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旋锻及拉拔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及粉尘颗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对于噪声,本项目通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对于生活污水,本项目通过旱厕化粪池堆肥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对于旋锻及拉拔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及粉尘颗粒物,本项目拟通过一套工业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等措施,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b、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聂家湾工业园9号,该区域属于宝鸡宏星展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工业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中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且于2019年1月11日,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对该用地出具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告知单,明确本项目符合宝鸡市高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 c、交通及水电设施的配套性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聂家湾工业园9号,区域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的功能.本项目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的功能. 另外,本项目不在当地地下水和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用地范围200米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4类重要生态保护区.且项目不涉及大量资源的占用,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破坏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严格实行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环境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1. 表1-1 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文件 环境管理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镟锻机、链丝机、转盘拉丝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及颗粒物等,本项目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 工业油烟净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陕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按照 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 的思路,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 项目不在落后和过剩产能之列. 符合 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 .推进取缔严重污染企业,对于污染严重、达标无望的小企业,要依法实施取缔.积极开展排污权回购,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 僵尸企业 自动退出. 项目采取本次环评要求的措施后污染较小,无高环境风险的工艺,不属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符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1、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3、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1、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不属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产能;
2、本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
3、本企业不属于 散乱污 企业. 符合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 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本项目冬季办公室采暖采用电能,生产车间不采暖;
2、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制造,不属于燃煤、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符合 《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实施清净水体工程,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优先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高耗水、高污染落后产能,实施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
深化渭河治理成果,抓好重点支流污染治理,确保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稳步提升.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旱厕化粪池堆肥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符合 继续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推动城乡燃煤减量替代和清洁利用,加快发电等高耗能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集中治理扬尘,控制农作物秸秆燃烧,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不设厨房,不使用黄标车,运营期油烟废气及颗粒物等,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 工业油烟净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通过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监管,开展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增强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产生较大影响. 符合 严格管控城市建筑施工、渣土清运、道路清扫产生的扬尘,加强重点企业原料堆场扬尘治理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调试过程,基本不产生扬尘. 符合 《宝鸡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定位:根据宝鸡市总体规划的原则与要求,结合高新区城市发展实际与潜质,确定宝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如下: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综合行政、科研开发、商贸、办公、金融、文化娱乐、信息服务设施、现代物流以及居住设施,以形成多功能、复合型的新型城区,同时具有城市副中心智能. 本项目位于宝鸡高新区规划三期范围内,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制造,属于宝鸡市高新区主导的先进加工制造业,符合高新区相关要求. 符合 三期:首先发展的是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产业;
其次是先进的加工制造业,包括以数控机床、程控纺织机械为主的制造业和稀有金属新材料、建筑新材料产业. 符合 经与《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宝鸡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政策和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