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9
同发改〔2019〕32号 关于佳木斯市同江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同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佳木斯市同江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同住保管办呈[2019]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同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三十一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同意建设佳木斯市同江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230881-70-01-067120).项目单位为同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心花园西21号地块、一粮库南15号地块、原屠宰场32号地块、龙凤缘酒店南2号地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拆迁总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已拆迁面积5.26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拆迁面积1.16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54户.

四、项目总投资23550万元.其中地方自筹18550万元,申请棚改专项债券5000万元.

五、按国家法律规定,项目应该招标的事项为全部招标,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如发生变化需报我局批准.(见附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同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附: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6日 你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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