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9 |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到甲方处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给第三者;
(7)合同终止时,出租物业内的所有入墙装修均无偿转让给甲方所有,如乙方故意对入墙装修进行损毁,则视为对甲方财产的损毁,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场内垃圾清理干净,办好移交工作. 第五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9、甲方负责出租物业的整体结构性维修,其余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支出.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出租物业中进行结构性的更改、增加附属设施.未经批准私自改造的,甲方有权对其强制拆除,恢复原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及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六条、续租
11、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拟续租时,需在租赁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必须参与甲方对该物业组织的公开招租.甲、乙双方若不再续签合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之日将出租物业归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期末月的租金标准加倍赔偿甲方. 第七条、其它
12、合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因1.租赁期满;
2.合同提前终止;
3.合同因政府拆迁或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终止;
4其他法定或约定事由等原因之一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当及时迁离出租物业,乙方未迁离的,视为乙方放弃出租物业内的财产,所有财产由甲方全权处置,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机构强制进入租赁屋内接受财产,行使出租物业权益.
13、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分立等,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4、出租物业租赁期间由乙方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物业管理事项.
15、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16、为保证租赁期间出租物业的安全完整,双方同意签订安全消防环保责任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7、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的等非人为因素而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8、因政府整体规划或公共利益需要对出租物业进行拆迁,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乙方可根据政府的有关拆迁补偿规定受偿,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约定处置保证金外,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政府整体规划或公共利益需要对出租物业进行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应在通知指定期限内,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搬出,如乙方能在通知指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则甲方可根据乙方对出租物业的装修、改造投入依照合同租期以重置折旧价评估进行补偿,同时给予适额搬迁奖励.
19、未经对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且不符合免责条件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0、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保证金不作退还,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不视为甲方违约.如果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还必须负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 拖欠租金或水电费一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