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09
关于《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决定(合瑶房征决[2018]2号)》的补正公告 2018年7月11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作出《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决定》(合瑶房征决[2018]2号).

本次征收系旧城改造,征收范围A1地块被征收房屋系小修厂生活区共计13栋,A2地块被征收房屋共计2栋,A

1、A2地块合计占地面积27.91亩;

小汽车修理厂A3地块系小修厂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本次旧城改造无关,实际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小汽车修理厂达成收储协议,完成土地收储. 现将《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决定(合瑶房征决[2018]2号)》"

一、征收范围:瑶海区小汽车修理厂A

1、A

2、A3地块旧城改造征收范围标明所需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补正为:"

一、征收范围:瑶海区小汽车修理厂A

1、A2地块旧城改造征收范围标明所需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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