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9 |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牵头责任单位: 公安瑶海分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
(九)织密学生安全保护网.建立健全校园内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调查处理程序.教育、民政部门要与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家长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共青团组织要发挥64499980维权热线作用,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公益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
(十)营造校园安全环境.学校建设规划、选址要坚持安 全优先原则,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校舍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学校体育馆建设要执行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认真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各类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经排查需要鉴定的校舍,组织进行结构安全性或抗震等鉴定,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技防措施,在校园出入口等校园主要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 公安瑶海分局、国土局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十一)充分发挥事故风险分担机制作用.学校举办者要 严格按照《合肥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公办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民办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的费用由学校自筹.提倡投保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和校方无过失责任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适度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投保学生意外伤害类商业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购买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采取政府购买 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安全生产协会、消防培训学校等社会力量研发、提供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服务或者产品,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审核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预案,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事故隐患排查、预防和转移安全风险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 公安瑶海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区科技局) (十三)依法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教育部门要指导学 校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体系,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在校内及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统一领导,及时组织救援及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善后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司法部门要加强案例指导,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安全责任,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教育、司法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探索设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学校安全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