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9 |
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法规和政策,特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房屋征收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北至工二路、东至黎铜路、南至金宝南线、西至理士大道(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期限:
(三)征收当事人:
1、房屋征收部门: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3、征收实施单位:金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金湖县黎城镇人民政府
二、补偿安置依据:
1、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规〔2011〕5号);
3、《关于金湖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金住建〔2017〕66号);
4、《关于印发金湖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住建〔2011〕109号).
三、征收补偿及安置
(一)补偿安置对象: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合法建筑认定: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的房屋为合法建筑;
2、2000年地形图上表明的未登记房屋,经实地核实后,在奖金期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参照合法产权房屋评估;
2006年地形图显示的建筑物,经实地核实后,在奖金期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认定70%合法.
3、县政府在作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后确定为合法的建筑.
(三)补偿安置原则:对征收范围内的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和安置;
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100-220元/O予以补偿,超过签约期的,一律不予补偿;
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有关规定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
(四)补偿安置方式:提供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五)补偿安置、奖励标准和计算方法
1、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单价: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楼层、朝向、土地性质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由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屋补偿款=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房屋评估单价. 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标明的为准.所有权证书与房屋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档案为准;
所有权证书未标明用途或标明的用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录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已改变用途的,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2、生活配套设施拆装费、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和花草、苗木、树木补偿:根据《关于金湖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金住建[2017]66号)执行.
3、搬迁补助费:每户补助800元,选择产权调换需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4、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7元.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补助. ⑴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的,产权调换面积按产权调换的相关规定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